赞美关于粮食的作文1000字(家乡的麦子)
《白鹿原》里有个舔碗老汉,每次饭毕,都伸出老长的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更厉害的是他不仅自己舔,还让黑娃舔。按照电视剧中的人物设定,田小娥也应该会舔,她是老汉的闺女,从小就开始训练。
很显然这是一种不雅的行为。但在那个年代,舔碗是作为一种现象存在的。在我的老家镇坪县,有人挖了一窝肥大的地瓜而痛哭当场,也有人争抢一捧野麦、一株山药而打得头破血流。
不仅仅是因为贫穷,也包含了一种对于粮食的崇拜。农民把粮食当作自己的命,认定这是上苍的恩赐,所以虔诚、敬畏。生怕因为一时的疏忽糟践了、冒犯了粮食,这才有了“人哄地一时,地哄人一年”的谨慎和庄重。
而在众多人对于粮食的记忆里,我独爱麦子。从它刚刚长成的麦苗,到秋收后剩下的麦秸都爱。那时候的乡村是一副没有色彩的木刻,粗线条的哑默与沧桑,满山遍野的枯黄和萧条;尤其进入漫长的冬季,唯有偶尔出现的一小块麦地,还坚持着绿,能给人微茫的期许和生机。
麦秸,则是我童年时期深深拜服的物品。它似乎可以编织任何东西:大到一顶草帽、一个蒲团;小到一只蚂蚱、一只蛐蛐笼;更神奇的是村里的吹鼓手,随手取一根麦秆扔在水里,等它湿润软化之后,绑在唢呐顶端,逢上谁家婚丧嫁娶,那呜哇呜哇响彻山谷的旋律,或深情悲怆,或奋进激昂,为灰蒙蒙的日子增添了许多色彩和亮光。
因为饥饿,我吃过刚刚孕穗含浆的麦粒。淡甜的浆水,嚼起来空若无物,仅仅只是刺激了味觉,更填不饱肚子。我也吃过成熟的麦粒,在田间拾到的麦穗,偷偷藏在书包里,无人处用火柴一烧,揉掉麦芒和粗糠的外壳,忽略少量的腥黏,那浓浓的糊味确实是饭的味道,让人短暂满足和安宁。
麦子可以制作许多种食品。但为了方便储存,家乡的麦子,似乎永远都只能掺和一些杂面做成面条,而面条又永远只是招待客人的东西。但小孩子总是有一些特权的,善良的母亲,常常不小心煮多一点,让我们减一点漏,再喝两大碗汤,然后躺到屋后的山坡上,美美地晒一晒太阳。
这样的经历让我独独偏爱于麦,就连熬稀饭,都念念不忘放几颗麦粒。母亲打趣说我应该讨个关中的老婆,或者干脆去河北平原倒插门吧,那里是麦子的窝,管够。及至后来,我偏偏娶了一位独爱大米的妻子,想想这一生,或许注定跟麦子暧昧下去了。
——但是麦子的一生,常常让我感到沮丧和伤怀。它从播种到地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毁灭式的自残。冻死狗的三九天,寒霜遍地,它葱茏依然;好不容易过完漫漫长冬,又要接受烈日的炙烤,九死一生方才成熟,而后被砍倒、被活剥、被鞭笞,最后留给我们的,只是一捧洁白的骨灰。
任我们食其肉,寝其皮,麦子始终不言不语。这让我想起远行的僧侣,无尽的朝圣,或许早已不止是信仰,但那又是什么呢?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懂得,却依然敬仰,并自觉躬行,保持了一颗虔诚的热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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