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校严禁有偿补课工作策划书范文(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案范例)
第1篇:2022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策划书范文
针对近期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时有发生的态势,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 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6 号),市教育局印发了《临沂市教育局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临教办字〔2017〕16 号),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于 2017 年 6 月至 8 月,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 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充分认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治理和打击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治理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干教师。
三、治理内容
有偿补课是指学校或在职教干教师以中小学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和兴趣爱好等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各学校和广大教干教师要认清有偿补课行为表现,了解处罚范围,不参与有偿补课,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及其家长不参加有偿补课。
(一)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的表现
1.学校将校舍、教学装备或学生信息提供给校外办学机构或个人,供其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补课收费;
2.学校参与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
3.学校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4.学校存在违规从事补课收费的其他行为。
(二)教师(含教干)从事有偿补课的表现
1.教师(含教干)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
2.教师(含教干)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
3.教师(含教干)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
4.教师(含教干)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发布信息、介绍有偿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教师(含教干)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其他在职教师到校外办学机构(办班点)兼课并从中获利,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
6.教师(含教干)利用工作之便从事课外辅导等相关活动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7.经查实教师(含教干)存在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行为的。
(三)学校和教师(含教干)其他未尽职责表现
1.学校组织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不到位,广大教职员工不了解政策,不清楚责任,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引导,学校监督管理不严格,自查自纠不深入,出现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和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现象,广大教师、家长和群众不满意。
2.教师(含教干)特别是班主任思想认识不到位,警惕性不高,未对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和正确引导,出现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现象。
四、治理步骤
(一)6 月 15日前,学习宣传阶段
1.深入学习教育。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根据治理内容及要求,将任务落实到个人。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力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教研组、年级组讨论交流、知识测试、身边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全体教干教师学深学透《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校园网、校园广播、校内电子屏幕、公示栏、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广泛宣传全县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情况,把治理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教干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二)6 月 16 日至 7 月 5 日(高中学校 7 月 12 日),自查自纠阶段
1.认真查摆问题。各中小学校和教干教师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学校和教干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 补课情况。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帐,在官方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处理,逐件落实。
2.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校长和在职教干教师要分别签订《沂南县中小学校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和《沂南县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郑重向社会承诺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活动,自觉执行承诺书要求,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承诺活动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前完成,承诺书学校存档。
(三)7 月 6 日(高中学校 7 月 13 日)至 8 月 25 日,集中治理阶段
1.全面监督检查。各学校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全面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监督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承诺书签订及落实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县教体局将成立督查组, 对各学校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2.加大惩处力度。(1)查处学校或在职教干教师有偿补课将通过突击检查、现场摄像、学生问卷、蹲点守候、访问家长、跟踪查寻、图像指认、调查询问、个人交代和部门配合等方式依法进行。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干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2)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县教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当事人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给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称职),在城区学校的调离原单位,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树先,不得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已获县(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按程序提请表彰部门取消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不得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临时聘用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予以辞退。班主任教师未尽到宣传教育责任,所在班级一年内出现3人(次)及以上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的,班主任写出书面检查,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所在班级不得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所在班级一年内出现10人(次)及以上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的,免去班主任职务,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3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
(3)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县教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县(市)教学能手、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不得推荐或聘任其担任各级学科中心组成员、学科竞赛活动评委、职称及名特优教师评审等工作。
(4)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所在学校存在有偿补课现象,或者所在学校出现大面积(年内人数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一)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由县教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或建议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其问责,严肃处理。出现部分(不足三分之一)在职教师从事有补课教的,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经查实,一年内出现两起以上(含两起)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者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校未及时按规定处理的,县教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校长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校未尽到宣传教育责任,一学年内出现5人(次)及以上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的,校长写出书面检查,校长及其学校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一学年内出现15人(次)及以上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的,由县教体局及有关职能部门或建议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其问责,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四)8 月 26日至 8 月 31 日,总结剖析阶段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利用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教干教师。省教育厅已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调查纳入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进行抽检,将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各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县教体局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学校进行抽检,各学校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主体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避免走过场。
(二)强化执纪问责。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 认真、治理效果不明显、有偿补课问题频发的学校,经查实的,进行公开点名通报,并落实约谈工作机制,由县教体局主要领导约谈校长,在教育综合督导中实行“一票否决”;对顶风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依纪依规给予***纪政纪处分。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常规管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列入学校督导重点,纳入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将专项治理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
第2篇:2022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策划书范文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治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在职教师(含非编教师)。
二、整治重点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严禁学校(含民办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家长信息;
6、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自查自纠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3、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x月xx日起)
四、处理办法
学校将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提高信访举报查处效率,对于顶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从快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xx教规〔xxxx〕1号)精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增强主责意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员等相关负责人员,要明确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
3、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绿色作文网Www.0279.NeT学校***组织、***员教师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4、确保整治实效。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xxxx中学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范道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xx市xx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俞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培新任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专项整治总结评估,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严肃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xx市范道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xx范道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对重点区域、重点学科、重点人员督查力度,提高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和问题进行跟踪查办效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xx市范道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原则上各级组负责本年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督查工作,各年级组长为督查组组长,督查成员由下列同志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督查小组
组长:xxx(负责初一年级)
组员:xxx、xxx
第二督查小组
组长:xxx(负责初二年级)
组员:xxx、xxx
第三督查小组
组长:xxx(负责初三年级)
组员:xxx、xxx
xx市范道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2022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策划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存在的有偿补课问题,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代课教师)。
三、治理内容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三)在职中小学教师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违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行为。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行为。
(五)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提供生源信息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xxxx年xx月开始,xxxx年xx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召开全县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印发相关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对全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学校要迅速召开动员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工作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治理内容,集中组织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补课行为要立即停止,并进行登记汇总,制定措施逐人逐项进行整改。各学校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学校与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行为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解决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三)督查暗访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全县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组织督查暗访组,通过明察暗访、向家长及学生发放问卷调查、收集举报线索等方式,与自查自纠阶段同步开展督查暗访。对督查暗访中发现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将进行从严处理,全县通报曝光。
(四)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领导重视程度、采取主要措施、建立规章制度、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总结。深入研究治理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巩固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校园网、学校公示栏、家校联系平台、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xx年修订)》、《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xx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保持对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各学校要向家长及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强化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社会监督,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不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增强教师的***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教师遵规守纪。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治理辖区内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总责,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县直学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年级、任课教师的责任体系。各学校要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的学校和领导要进行提醒、约谈,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或教师,要坚决予以问责。中小学校长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治理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要经常性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坚决制止和杜绝有偿补课问题的发生。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按照自查从宽、查处从严的原则,在开展自查自纠阶段,能够主动报告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的,免于责任追究;在督查暗访阶段,凡是发生有偿补课行为被查实的责任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xx年修订)》(教师〔xxxx〕xx号)和《xx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xx教发〔xxxx〕xx号)规定,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档次,取消三年内晋级和评先评优资格,按相关规定扣减当年绩效工资,有市级梯级称号的取消其相应称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是中共***员的,同时给予***纪处分,并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xxx房间),xx月xx日前报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第4篇:2022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策划书范文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牢固树立为人师表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专项治理、严惩重罚为手段,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从速进行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追究卓越”的良好教育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预防和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补课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
各学校要分别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学校方案于5月28日前上报局组织科)
1. 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 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与“师德师风教育年”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教师(含聘用)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锻造“风清气正,追求卓越”的教师队伍;向全区在校学生印发宣传册,公布抵制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扩大举报信息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
1. 各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学校要与各位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2. 学校整治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 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区教育局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组织进行突击明查暗访,对整治期间顶风有偿补课的典型案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快查快处,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0月)
1. 各学校要对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办公室。
2. 各学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整治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有偿补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补课整治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相关要求执行落实情况。
2. 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整治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学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 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在校园橱窗、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张贴区教育局和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信箱,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4.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领导小组
组 长:余荣国、徐荣华
副组长:毛 敏、任卫兵、葛其玉
成 员:卞迎春、叶万金、赵莉莉、余晓燕、胡 伟、王永虎、孙 敏、孙 健、刘宏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科。
附件1: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2: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14〕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12〕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研究等机构的在职人员。
第二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学校、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教学或管理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三)以父母、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五)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经查实,当事教师能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退还违规所得的,对当事教师给予校内批评教育,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处理结果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二)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经查实,对当事教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三)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规模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对当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降低其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四)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当事教师予以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调离或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由学校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四条 下列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经查实,还应给予以下处理:
(一)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根据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单位)给予免去职务。
(二)省特级教师,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分别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三)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从严处理: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的;
(二)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行为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三)教师组织有偿补课过程中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群众反映不断并经查实的,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并将该校列为重点督查对象,跟踪督促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或组织处理。
第七条 学校擅自将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个人、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第八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提前解除聘任合同。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免除学校干部***政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各学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5篇:2022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策划书范文
为深入贯彻***的***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严明***、改进作风,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经局***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教育局和各学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教师爱岗敬业、风清气正、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治理内容
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2、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补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4、严禁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5、严禁在职教师自己虽未授课,但私自以办班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得报酬。
6、严禁在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在民办学校兼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7、严禁在职教师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四、***要求
1、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将组织人事、纪检、整治办、教育股、***股和分包股室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通过听、看、问、访、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大检查,同时设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全社会监督。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有偿补课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对家长和社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从严从重,决不手软。对有偿补课治理不力,有偿补课问题易发频发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落实约谈工作机制,在目标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3、严肃问责追责。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有偿补课案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查实确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依法依规处理;对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开除公职,注销教师资格,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校长进行严肃追责,做到“一案双查”,绝不姑息。
第6篇:2022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策划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17年暑期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讲***性、讲***、讲规矩,坚持社会参与、依法依理、惩防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公民办学校及在职教师
三、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查处机制
以学校为治理主体,学校与市局各司其责。学校主要负责查处教师行为,市局主要负责查处学校行为;学校主要负责明访和巡访,市局主要负责暗访和突访;学校主要负责一般信访和一般问题的处理,市局主要负责重点信访和突出问题的处理。
五、处理依据
对违纪教师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兴化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兴教〔2014〕2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对违纪单位和校长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兴化市《关于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学校主体责任的意见》(兴委教〔2016〕1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开展警示提醒。学校通过会议、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全体教师传递治理工作信息,表明学校治理工作的坚定态度。7月上旬,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班子成员分工对本校群众有议论的教师普遍进行警示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畅通举报渠道。各学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和本校网站重新公示有偿补课举报渠道,公示学校举报电话、校长电话及学校分管负责人电话。学校在邻近主要社区聘请社区监督员。
3.开辟学校网站专栏。城区学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立“治理有偿补课”专栏,并进行“六公示”:一是“三问三亮三评”工作方案,二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计划,三是校级班子成员巡访安排表及相关巡访信息,四是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情况,五是市局交办或直办的违规线索查处情况,六是学校受理有偿补课举报方式(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手机号码,学校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
4.安排值班巡访。学校组织开展假期全程教师巡访慰问活动,每天安排1名校级干部带队,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巡访慰问教师数每日不少于6人。值班表覆盖整个暑期,于7月6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传xx@163.com邮箱。
5.落实校内处理机制。学校应把《教师法》赋予法人学校调查处理教师违纪违规的权利落实到位,对于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回应,对于市局交办事项即时核实处理,对于发现的教师一般违纪问题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作出处理决定,向局监察室备案,在学校范围内通报。
6.管好关键少数。对学校干部、***员教师、三级骨干教师参与组织有偿补课的从严从速问责。把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抓好管好,学校主要负责人重点盯防毕业年级班主任及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其他年级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的巡访、督查分工到学校班子成员,学校班子成员暑期对包保对象的巡访、谈话不少于4次。
7.加强互动和联动。加强家校联系,学校以有效形式向家长阐明有偿补课的危害,争取治理工作可靠的同盟军;加强警校联系,必要时聘请基层派出所干警参与执法侦查活动,严防学生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局校联系,认真完成市局交办事项,主动配合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介入重大案例的调查处理。
8.推进阳光辅导。完善学校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不搞形式,不搞变通,规范入轨,靠实操作,推动家庭辅导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尝试开展假期义务值守、公益辅导等志愿服务,科学安排师生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学生暑假作业,保障师生暑期生活劳逸结合、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