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大高等学府地位分析(北大与哈佛的异同)
北大与哈佛,在中美地位异同之分析
哈佛在美国和美国高等教育界的地位特殊性,一言以蔽之:早。
哈佛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所高等学校,甚至还是北美的第一个法人机构(公司、团体等)。但是,哈佛并非美国第一个名称为“大学”的学校,也不是美国第一个事实上的大学(指下设学院),而应是宾夕法尼亚大学。不管怎样,哈佛因建立最早,且现在是美国首屈一指的大学,所以具有独一无二的历史地位;而这样的历史地位恰恰是耶鲁、普林斯顿、斯坦福等校永远无法企及的。
北大在中国和中国高等教育界的地位特殊性,一言以蔽之:早、正。
先说“早”。北大是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是中国近代正式设立的第一所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所综合性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大学”为名建立的机构。
再说“正”。北大以中国最高学府身份建立,并兼国家教育部职能,是全国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北大传承中国数千年来国家最高学府——太学(国子学/国子监)的学术正统,既是中国古代最高学府的继承者,又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创者,可谓“上承太学正统,下立大学祖庭”。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故而北大之“早”仅能体现在“近代”的限定词下;且因中国近代化较晚,这样的“早”在面对西方甚至日本的时候都显得底气不足。然而,考虑到北大对古代中国高等教育正统的继承性,即所谓“正”,则北大可溯源而上,与两千多年前的大学形成一脉;以此为后盾,则不输与西方或日本。另外,鉴于西方和日本并无类似中国数千年来形成的“最高学府”的正统性传统,故而北大的历史地位尤为独特,在全世界所有大学中独树一帜,具有独一无二的象征性。在这个层面上,北大的历史地位不是哈佛、牛津、东京大学等所可比。
由北大与哈佛的异同,我们可以看出,思维方式上,中国更重视国家体制的传承,西方更重视法人机构的传承。
古代中国并无完善的独立于政府的法人机构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因战乱频繁,所以机构大多依附于国家政府,成为国家体制的一部分,并伴随着政权的更替而更替。
西方的法人机构,一是其品牌性,二是其独立于政府,所以得以长时间传承。
从北大与哈佛的异同,我们还可以看出,中国历来是大政府、小社会;而美国是小政府、大社会。
法人机构(民间团体、公司等)在美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可以独立于国家和政权而自行演进。这事实上是美国进步的中坚力量,并因其多元性而维系了社会形态的稳定。
北大相比哈佛,多一个“正统性”,少一个“品牌性”。
哈佛是民间团体法人机构,即所谓的“私立大学”,所以哈佛不可能具备类似北大在国家体制中的“正统性”。对民间团体而言,决定其地位的,一是历史是否悠久,二是影响力是否大。哈佛两者全占,故而是最成功的私立大学。
而所谓“品牌性”,一是取决于名称,二是取决于与相对政府的独立程度。北大两者都不占,故而更倾向于是国家体制的一部分。
在中国,其实也有类似哈佛大学这样的品牌性私立大学(民间团体、法人机构)。其中现存最早的,当属复旦(品牌创于1905年)。
不过,恰恰因为战乱,1941年,复旦从私立变为国立,从民间走向体制。当然,将来复旦或许也未必不会重新变为独立于政府的机构。